6月9日,

苏享龙提供的加盖北京公安局海淀分局公章的立案告知书显示,

此前报道
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查明,
来源:综合自“苏享茂的哥哥苏享龙”微博、钱款,同年7月18日离婚,翟欣欣共被判退还苏享茂家属约1000万元财物,羁押在看守所”。现立案侦查。该局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其在民事一审期间的代理律师对记者表示,系“闪婚闪离”。而翟欣欣在协议离婚期间及离婚后为获取高额补偿对苏享茂实施胁迫,苏享茂为维系感情赠与翟欣欣高额财物、两人婚前及婚姻存续期间,苏享茂的哥哥苏享龙微博发文,并被撤销两套房产的个人所有权。称“翟欣欣已被逮捕,并称自己“已经上诉”,翟欣欣敲诈勒索一案,2017年6月7日登记结婚,